為保證通信電源行業的機房內設備處于最佳運行狀態,使其運行服務質量能夠滿足用戶業務使用的需求,特制定此制度,深圳寶威特電源有限公司所有機房應按照本制度嚴格執行。
1. 施工前經檢查,機房建筑、裝修已完工并應符合工程設計要求。屋頂不得漏水,屋內墻體和地面不得滲水。
2. 機房地面應平整,水平誤差每米不應大于2mm。地槽、預留孔洞、預埋鋼管、螺栓等位置、規格應符合設備安裝要求。地槽蓋板應嚴密、堅固,地槽內不得有滲水。
3.機房的通風、取暖、空調等設施應完好。室內溫度、濕度應符合設備運行要求。
4.市電應引入機房,照明系統應能正常使用。
5.發電機室設置和設備安裝,以及采取的隔音和減震措施,應符合工程設計要求。
6. 電力室、電池室、發電機室等建筑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郵電建筑防火設計規范》 YD 5002的有關規定。
7.機房內應配備有效的消防滅火器材,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8.在經常發生水災地區的通信局(站),電源設備應設置在當地警戒水位線以上的機房內或采取其他防水災措施。
9.機房內的裝修材料應采用非延燃材料,洞孔的封堵和地槽蓋板應由非延燃材料制作。
10.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